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第三地质队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第三地质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第三地质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地质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地质勘查中长期规划, 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和地质调查与评价,开拓地质市场和矿产资源市场。
2、承担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勘查工作,以及社会资金其他地质项目工作。
3、负责本单位财政预算资金、专项基金及其他资金的管理使用。
4、负责管理本单位地质档案资料。
5、确保所管理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6、加强地质勘查队伍建设,保持队伍稳定,提高队伍素质和职工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7、承办自治区地矿局及自然资源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是广西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集固体矿产勘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多种经营和基地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性地勘单位。内设机构有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审计科、安全科、离退休科、物管科、总工办、地勘一分队、地勘二分队、水工环分队、化验室、测绘分队等部门。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第三地质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地质队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地质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6249.9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566.0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68.15万元,增长29.5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54.2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21.84万元,增长47.9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中追加了合浦石英砂矿详查财政拨款地质勘查项目资金,导致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较以前年度相比增加。
2.事业收入1781.85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92.44万元,下降9.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地质勘查项目任务较重,没有多余的人员来开展社会地勘类地质项目,地质人员主要精力用于完成财政拨款内项目所致。
3.经营收入0.0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自下属高岭商务酒店转包个人后,本单位实质上并无经营收入存在,房屋租金、利息收入等在部门预算中均已编入其他收入。
4.其他收入630.04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房屋租金收入、利息收入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38.75万元,增长229.36%,主要原因是疫情时代结束后本年度租户正常营业,单位加强了欠缴租金的催缴工作,收回部分租户欠租收入所致。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683.81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6.95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地质项目拨款较以前年度增长较大,弥补了部分支出所致。
6.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本年度无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6249.9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992.3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18.39万元,增长20.4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4.9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险类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8.13万元,增长49.83%。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死亡人数增加,追加死亡抚恤金也相应增加导致的。
2.卫生和健康支出96.14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医疗费用及退休职工大病救助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6.59万元,增长906.7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底离休人员蓝飞光同志突发疾病住院,离休人员医疗费大幅增加,年初预算不足以支付,本单位考虑维稳因素垫支离休人员蓝飞光同志医疗费用,2023年度才向财政部门追加相关经费所致。
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547.4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地勘项目成本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66.54万元,增长21.1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中追加了合浦石英砂矿详查等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财政地质勘查项目财政资金,导致地勘项目成本支出较以前年度有所增长。
4.住房和保障支出83.8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69万元,增长3.3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入编人员,导致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5.结余分配8.1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6.6万元,下降44.8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按区间线核定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后,成本增加,导致本年利润缩减,可供分配的利润相应减少。
6.年末结转和结余249.4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49.4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中追加的找矿战略突破行动项目资金819.69万元,为北海市合浦盆地石英砂矿详查项目资金,按照项目设计为跨年度项目2023-2024年,故列支结转部分项目资金到2024年继续开展项目。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地质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04.7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72.43万元,增长36.22%。其中:基本支出938.45万元,项目支出1966.34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地质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83.23万元,支出决算为2904.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8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了找矿战略突破行动财政地勘项目、在编人员调资、新录用人员工资社保、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伤残人员抚恤金等款项。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5.60万元,支出决算为26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0.51%。预决算差异原因:主要是追加了死亡抚恤、伤残抚恤。主要用于单位的离退休干部死亡抚恤、伤残人员伤残抚恤等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5.60万元,支出决算为78.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3%。预决算差异的原因2023年度追加了当年度新录入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6.34万元。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根据当年度的退休职工死亡人员来确定当年度的抚恤金拨款。主要用于2023年度职工死亡抚恤金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7万元。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追加当年度职工伤残抚恤金。主要用于伤残职工抚恤金的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39万元,支出决算为96.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4.53%。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2022年底离休人员蓝飞光同志突发疾病住院,离休人员医疗费大幅增加,年初预算不足以支付,本单位考虑维稳因素垫支离休人员蓝飞光同志医疗费用,2023年度才向财政部门追加相关经费列支相应支出所致。主要用于职工大病救助金及离休人员医疗费用的支出。
(三)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资源勘探开发(款)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20.23万元,支出决算为2459.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81%。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追加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项目资金,以及追加当年人员岗位变动工资、其他个人家庭补助支出等款。主要用于人员工资费用的支出、其他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及财政地勘项目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81.00万元,支出决算为8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3%。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本年度追加了新录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费用。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8.4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76.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74%。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本年度追加当年人员增资、岗位变动工资费用。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01.53万元、津贴补贴3.95万元、奖金5.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8.2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50万元、住房公积金83.86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包括工会经费13.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59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01.10%。预决算差异原因是追加本年度职工死亡抚恤金及伤残人员抚恤金等费用。主要包括退休费10.62万元、医疗费补助2.8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08.73万元。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地质队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地质队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地质队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地质队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9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7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本年度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地质工作人员野外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2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对24个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00%。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5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20.83%;18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75%;1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4.17%。自评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规范合理,二是部门项目决算金额和年初预算金额差距过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对预算编制人员的培训,进一步优化绩效目标设置。二是在预算编制中要力求精准,避免造成预决算差异率过大的情况。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广西合浦盆地石英砂矿普查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6.90万元,执行数为356.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主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已完成;二是效益指标下的经济效益指标已完成;三是满意度指标已完成。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预算编制是在2022年8月份,而项目设计批复是在2023年4月份,预算编制和设计批复的差异较大,导致2023年度预算指标调剂过多;二是2023年度石英砂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按最新预算标准进行预算,项目辅助费用相对占比有所提高,而有些测量手段没有预算标准,如青苗赔偿、采坑调查、绿色勘查、资料收集等未进行预算。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项目人员和财务人员的双向联系,强化沟通机制,确保财务人员能及时了解项目动态,做好指标调整,完善预算管理;二是对原始资料进一步完善,归类成册,加强资料综合整理及综合研究,及时总结成矿规律。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加: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地质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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