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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二地质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10-25 09:3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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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二地质队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二地质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二地质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二地质队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我单位为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下属二级预算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有:

(一)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参与拟订自治区地质勘查中长期规划、行业政策和技术规范;拟订单位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完善单位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国家及自治区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整合全队资源提升地质勘查一体化综合服务能力,从事地质勘查、工程勘察、测绘地理信息、国土空间规划(含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地灾评估、岩土治理与试验、工程检测、环境工程(含污染防治)等工作,开拓大地质市场和矿产资源市场,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乡村振兴、防灾减灾、生态文明与工程建设等提供技术服务和为自治区经济腾飞提供资源保证。

(三)负责单位各种来源资金的使用、管理,注重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确保上级部门授权管理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加强单位队伍建设,保持队伍稳定,提高队伍素质和职工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六)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二地质队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为一家拥有地质勘查、工程勘察、测绘地理信息、岩土工程设计等多专业多资质的区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023年本单位设置有13个职能部门:行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劳动科、生产经营处、计划财务科、离退休服务科、总工办、安全生产科、物业管理科、基建办公室、审计科、文化建设中心,保密办;13个生产经营部门:工程勘察分院、测绘地理信息分院、国土空间规划分院、地质勘查分院、岩土工程分院、梧州粤桂分院、北部湾分院、柳州办事处、地质中学、工程物探所、地质环境所、土工试验室、环境工程所。

部门决算单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二地质队。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二地质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二地质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二地质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5997.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008.86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17.42万元,增长22.9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42.09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85.04万元,增长18.97%,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在职在编人员的工资增资差额部分、退休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标准调高,相应追加资金)和自治区地矿局国有土地矢量数据测绘项目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4.事业收入2824.38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24.62万元,增长28.39%,主要原因是经过我队干部与职工的共同努力,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团结协作,适应外部环境变化以及创新驱动,抢占和拓宽了市场份额,社会项目收入与去年相比增长较大。

5.经营收入0万,我单位本年度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142.39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0.73万元,增长349.7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场地出租收入增加以及下属单位广西有色地质中学收到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转来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去年未收到学校公用经费)。

7.上年结转和结余-11.3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变动,主要原因是-11.31万为二七二队本级累计经营亏损。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5997.5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5498.33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17.42万元,增长22.9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05.6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以及死亡抚恤和伤残抚恤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6.53万元,增长7.0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基数提高相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69.9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7万元,增长4.0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基数提高相应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增加。

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4905.55万元:主要为本单位各项目成本、单位运行费用和人员费用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34.94万元,增长17.62%,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我单位拓宽了市场份额,项目增多从而项目成本支出增加,同时单位运行费用较去年有所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117.1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81万元,下降1.52%。

5.结余分配510.53万元,包括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的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10.53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单位无项目结余。

6.年末结转和结余-11.3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而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无变动,主要原因是-11.31万元为二七二队本级累计经营亏损。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二地质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42.0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85.04万元,增长18.97%。其中:基本支出1579.41万元,项目支出1462.68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二地质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31.72万元,支出决算为304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10%。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5.85万元,支出决算为357.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8.00%。预决算差异原因主要是追加了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主要用于发放单位去世人员的死亡抚恤金、单位伤残人员的伤残抚恤金和在职在编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等。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5.85万元,支出决算为109.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2%。预决算差异的原因主要是年中追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1.64元,预决算差异的原因主要是年中追加了死亡抚恤金。主要用于发放单位去世人员的死亡抚恤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77万元,预决算差异的原因主要是年中追加了伤残抚恤金。主要用于发放单位伤残人员的伤残抚恤金。

(二)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资源勘探开发(款)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12.46万元,支出决算为2567.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03%。预决算差异的原因主要是年中追加了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增资差额部分、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标准调高,相应追加资金)、自治区地矿局国有土地矢量数据测绘项目和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费用等。主要用于单位地质勘查项目支出和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经费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13.41万元,支出决算为11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2%,预决算差异的原因主要是年中追加了在职人员公积金。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79.4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073.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30%。预决算差异原因主要是年中因调整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增资差额部分和发生岗位变动追加了工资福利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32.16万元、津贴补贴4.56万元、奖金5.4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9.3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89万元、住房公积金117.18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6.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年初预算支出一致。主要包括工会经费18.9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24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9.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60%。预决算差异原因主要是年中追加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和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等。主要包括退休费392.47万元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25万元。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0万元一致,与上年决算数0万元一致。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支出的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均为0。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0.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0.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0.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0.9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越野车,主要是到野外开展工作的生产用车)、离退休人员生活用车1辆(11座金杯旅行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3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全

部20个项目(含年中追加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394.33万元。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单位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9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548.83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45.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6.17%;1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2844.3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50.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83.80%;1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1.1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5.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3%。自评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严谨规范、指标设置不够合理,如质量指标内容表述不够规范合理;社会效益指标已制定指标内容,但指标内容表述不够规范合理等。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要加强对项目绩效填报的学习研究,提高预算(绩效)编制人员的能力,进一步优化绩效目标设置,强化绩效目标自评结果的运用。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治区地矿局国有土地矢量数据测绘项目自评得分为89分,二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4.93万元,执行数为154.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已按照要求完成单位国有土地矢量数据测绘,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的要求;二是提交地形、地籍测绘和权属调查等测绘成果共计2225亩,进一步完善单位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台账。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设置不够规范合理、指标设置不够合理,具体量化指标体现较少。下一步改进措施:优化绩效目标设置,强化绩效目标自评结果的运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而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二地质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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