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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一地质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10-25 09:4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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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一地质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一地质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一地质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一地质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现拥有地质灾害勘查、设计乙级资质、工程测量乙级质、地理信息系统丙级、钻探丙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从业机构资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设计乙级等20多项资质。业务范围涉及有色金属、稀有金属 、贵重金属等固体矿产地质勘查开发,水文地质工程勘查,地球物理 、地球化学勘查、矿产资源规划等 。下属企业广西基础勘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各类桩基和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勘查设计评估、水工环地质调查等业务,业务范围基本覆盖了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领域。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为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科、财务科、总工办、人事科、地质矿产所、生态环境所、测绘与地理信息所、南宁业务部、安全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审计科、离退休职工管理科、工会、团委等单位。下属公司:广西基础勘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桂林市诚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一地质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一地质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一地质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3530.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383.8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896.29万元,增长42.2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18.72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55.91万元,增长8.94%,主要原因:根据桂财综划〔2023〕2号文增划2023年度区直机关公务员基础绩效奖和离退休人员相关补贴以及年中追加人员经费。

2.经营收入3265.14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640.39万元,增长100.96%,主要原因:社会地质项目收入增加,2023年度加大社会项目承揽力度,承接华西集团委托勘查的《广西岑溪市佛子冲矿区铅锌矿资源增储勘查项目》资金达2900万元。

3.上年结转和结余-2853.3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40.87万元,增长-49.20%,主要原因:部分项目工作未能如期完成并形成相应的支出,其经费留待2024年继续开展工作使用,从而增加了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3530.4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866.57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648.27万元,增长62.7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46.1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抚恤金及遗属生活补助等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5.85万元,增长28.07%,主要原因:2023年在职绩效工资按比例拨款,相应的养老保险费用按比例计提金额也增加,同时抚恤金及遗属生活补助根据我队实际情况列支。

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6405.96万元,主要用于地质勘查找矿项目支出和维持地质勘查单位正常运转的经费支出,较2022年决算数增加了2637.27万元,增长69.98%,主要2023年增加了地质勘查找矿项目

3.住房保障支出(类)114.5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保障。较2022年决算数减少了4.38万元,下降3.68%,主要原因:人员变动。

4.年末结转和结余-3336.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692.85万元,增长-103.02%,主要原因一是通过其他调整,调增2023年年初经营结余-1210.14万元,将2022年决算时未结转的经营结余-1210.14万元结转到2023年年初;二是2023年度单位勘探项目已开展,形成部分应收项目款,期末结转经营成本后形成的经营结余-482.71万元。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一地质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18.7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55.91万元,增长8.94%。其中:基本支出1626.09万元,项目支出1492.64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一地质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24.63万元,支出决算为311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主要差异在于年中追加和调整预算。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4.46万元,支出决算为3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1.3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发放当年去世职工抚恤金及发放原伤残人员抚恤金。形成的主要差异原因是2023年中追加提高离休干部补贴标准、去世职工抚恤金及原伤残人员抚恤金。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4.46万元,支出决算为10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1%,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形成的主要差异原因2023年中追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6.6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当年去世职工抚恤金。形成的主要差异原因是抚恤金年初不做预算,按季度申请追加抚恤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6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当年原伤残人员抚恤费。形成的主要差异原因是伤残抚恤年初不做预算,按季度申请追加伤残抚恤。

(二)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资源勘探开发(款)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2291.2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658.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01%。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和办公费、印刷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形成的主要差异原因是追加调整增资,增加了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障缴费支出等。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111.9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保障支出,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形成的主要差异原因是2023年中追加编内在职住房公积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6.0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05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69 %。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在于2023年人员调整相应增加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16.49万元、津贴补贴4.78万元、奖金6.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6.8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77万元、住房公积金114.51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包括工会经费18.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58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8.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58%。主要包括离休费31.63万元、退休费440.42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64万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增划2023年度区直机关公务员基础绩效奖和离退休人员相关补贴。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一地质队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一地质队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万元,与年初预算0万元一致,与上年决算数0万元一致。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支出的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均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一地质队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6.1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5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68.1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野外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1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3594.74万元,执行数2396.32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等。从评价情况来看,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满足产出指标;资金支付等均比较规范,达到了预期效果。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3年度项目12个,项目支出总额2396.32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个,本级项目支出344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5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645.4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41.66%,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26.93%7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1750.9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58.34%,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73.07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一些项目预算执行力不高,对项目的当年的预算把握不准,导致执行效率不高;二是没有明确的评估标准和指标,自评的时候后存在主观性和随意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编制相关项目的预算,提高预算执行率;二是制定明确的评估标准和指标,加大绩效自评培训和相关指导工作。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离退休人员担任退休支部书记委员工作补贴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6万元,执行数为2.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能够按照年初设定的时效指标,按时发放在离退休人员担任退休支部书记委员工作补贴;二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按年初预算额合理安排资金。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规范合理,如一些项目社会效益指标内容表述不够规范合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优化绩效目标设置。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离退休人员担任退休支部书记委员工作补贴、协解人员经费等4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有2个项目,二等有2个项目。具体评价结果如下:

(1)离退休人员担任退休支部书记委员工作补贴项目,自评等级为一等,涉及资金2.16万元;

(2)抚恤金追加项目,自评等级为一等,涉及资金206.62万元;

(3)协解人员经费项目,自评等级为二等,涉及资金总额32.68万元,其中财政资金为12.6万元;

(4)在职人员绩效工资项目,自评等级为二等,涉及资金总额1337.24万元,其中财政资金为454.64万元。

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绩效指标的设置均比较规范,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一地质队无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一地质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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