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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一地质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9-02 09:5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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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一地质队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一地质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一地质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一地质队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我单位现拥有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等甲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测绘乙级(含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资质等多项资质。业务范围涉及有色金属、稀有金属 、贵重金属等固体矿产地质勘查开发,水文地质工程勘查,地球物理 、地球化学勘查、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灾害防治、测绘等 。下属企业广西基础勘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各类桩基和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水工环地质调查等业务,业务范围基本覆盖了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领域。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为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科、财务科、总工办、人事科、地质矿产所、生态环境所、测绘与地理信息所、安全管理科、审计纪检科、后勤管理科、南宁业务部、工会、团委等单位。下属公司:广西基础勘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桂林市诚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一地质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一地质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一地质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1904.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241.04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142.82万元,下降17.9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68.75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749.97万元,下降24.05%,主要原因:因2023年超绩效总量发放绩效工资,导致2024年相应拨款有所减少。

2.经营收入2872.29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92.85万元,下降12.03%,主要原因2024年社会地质项目收入2023年有小幅的降低

3.上年结转和结余-3336.1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82.71万元,下降16.92%,主要原因部分项目工作未能如期完成并形成相应的支出,其经费留待2025年继续开展工作使用,从而增加了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1904.9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445.98万元, 2023年度决算数下降1420.59万元,下降20.6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50.5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抚恤金及遗属生活补助等支出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95.51万元,下降27.6%,主要原因2024年因退休、调出、辞职等因素造成的人员变动,导致当年人员经费及计提的保险相应减少;同时抚恤金及遗属生活补助根据我队实际情况列支。

2.卫生健康支出(类)16.60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医疗费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16.6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缴纳2024年离休人员医疗费时,因社保中心结算问题,根据(桂财资环函〔2024〕15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收回区直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的函》已将经费退回国库,待2024年申请追加离休人员医疗费支出。

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5,062.62万元,主要用于地质勘查找矿项目支出和维持地质勘查单位正常运转的经费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1343.34万元,下降20.97%,主要原因:社会项目承揽力度稍有降低,经营成本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116.1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保障。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了1.66万元,增长1.45%,主要原因:人员变动。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0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4地质灾害防治拨款项目。

6.年末结转和结余-3541.0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3年度决算数下降204.95万元,增长6.14%,主要原因是2024年期末经营支出结转结余3077.24万元,经营收入结转结余2872.29万元,差额204.95万元。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一地质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8.75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下降749.97万元,下降24.05%。其中:基本支出1118.62万元,项目支出1250.13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一地质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86.04万元,支出决算为2368.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0%,主要差异在于年中调整预算。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6.89万元,支出决算为25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4.4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发放当年去世职工抚恤金及发放原伤残人员抚恤金。形成的主要差异原因是2024年中追加提高离休干部补贴标准、去世职工抚恤金及原伤残人员抚恤金。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6.89万元,支出决算为10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4%,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形成的主要差异原因2024年中追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5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当年去世职工抚恤金。形成的主要差异原因是抚恤金年初不做预算,按季度申请追加抚恤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5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当年原伤残人员抚恤费。形成的主要差异原因是伤残抚恤年初不做预算,按季度申请追加伤残抚恤。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17.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5%。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医疗费支出。形成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桂林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2024年度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统筹征缴的通知》(市医保中心发〔2024〕4号)文的规定,医疗统筹费人均8.30万元,我单位有2人,故发放16.60万元,剩余0.40万元已于当年退回国库。

(三)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资源勘探开发(款)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2347.6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8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57%。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和办公费、印刷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形成的主要差异原因是:我队在2024年退回了退休人员生活补助315.48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114.5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保障支出,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形成的主要差异原因2024年中追加编内在职住房公积金。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8.6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93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6%。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在于2024年人员调整相应增加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93.8万元、津贴补贴4.53万元、奖金6.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8.4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84万元、住房公积金116.17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包括工会经费19.0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67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09%。主要包括离休费37.3万元、退休费30.02万元、 医疗费补助16.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72万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超发绩效工资,2024年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无财政拨款。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一地质队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一地质队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万元,与年初预算0万元一致,与上年决算数0万元一致。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支出的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均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一地质队无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45.9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4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4.56%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41.12%;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73.5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野外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1台。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3651.70万元,执行数2573.35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等。从评价情况来看,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满足产出指标资金支付等均比较规范,达到了预期效果。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19个,项目支出总额2573.35万元。其中,本级项目2个,本级项目支出79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9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568.9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47.37%,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60.97%;8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1004.37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42.11%,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39.03%2个项目评为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53%,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一些项目预算执行力不高,对项目的当年的预算把握不准,导致执行效率不高;二是没有明确的评估标准和指标,自评的时候后存在主观性和随意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编制相关项目的预算,提高预算执行率;二是制定明确的评估标准和指标,加大绩效自评培训和相关指导工作。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离退休人员担任退休支部书记委员工作补贴项目自评得分为96分,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6万元,执行数为2.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能够按照年初设定的时效指标,按时发放在离退休人员担任退休支部书记委员工作补贴;二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按年初预算额合理安排资金。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规范合理,如一些项目社会效益指标内容表述不够规范合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优化绩效目标设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事业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一地质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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