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1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本级 | 参公事业单位 | 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2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本级 | 参公事业单位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 |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政府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 |
3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本级 | 参公事业单位 | 投标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4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本级 | 参公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投标保证金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5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本级 | 参公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6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地质勘查技术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开展地质勘查、地质灾害勘察、设计、评估、土地治理前期工作、国土空间规划、压覆矿评估、测绘、水工环、地块土壤污染调查服务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
7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8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 |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政府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 |
9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投标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10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投标保证金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11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12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地质勘查技术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开展地质勘查、地质咨询、样品测试、测绘服务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
13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14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 |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政府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 |
15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投标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16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投标保证金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17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18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地质勘查技术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开展地质咨询、样品测试、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工程测量服务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
19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20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 |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政府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 |
21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投标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22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投标保证金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23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24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六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地质勘查技术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开展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地质咨询、样品测试、工程测量服务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
25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六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26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六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 |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政府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 |
27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六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投标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28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六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投标保证金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29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六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30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七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地质勘查技术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开展地质勘查、地质灾害勘察、设计、评估、矿产开发规划、压覆矿评估、测绘、水工环服务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
31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七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32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七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 |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政府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 |
33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七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投标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34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七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投标保证金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35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七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36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〇四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地质勘查技术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开展地质勘查、地质灾害勘察、设计、评估、测绘、水工环服务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
37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〇四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38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〇四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 |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政府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 |
39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〇四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投标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40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〇四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投标保证金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41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〇四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42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〇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地质勘查技术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开展地质勘查、地质灾害勘察、设计、评估、测绘服务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
43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〇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44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〇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 |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政府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 |
45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〇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投标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46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〇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投标保证金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47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〇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48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一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地质勘查技术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开展地质勘查、地质灾害勘察、设计、评估、调查、监理、矿产开发规划、压覆矿评估、测绘、水工环、地块土壤污染调查服务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
49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一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50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一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 |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政府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 |
51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一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投标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52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一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投标保证金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53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一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54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二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地质勘查技术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开展地质勘查、地质灾害勘察、设计、评估、地质灾害治理施工、国土空间规划、压覆矿评估、测绘、水工环、地块土壤污染调查、物探、矿产开发规划、不动产确权登记、耕地保护类、土地整治类、生态修复服务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
55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二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56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二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 |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政府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 |
57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二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投标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58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二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投标保证金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59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二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60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三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地质勘查技术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开展水文等地质调查和固体等矿产勘查、测绘、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地质灾害评估、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服务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
61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三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62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三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 |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政府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 |
63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三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投标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64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三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投标保证金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65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三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66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四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地质勘查技术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开展地质勘查、地质灾害勘察、设计、评估、测绘、地质咨询服务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
67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四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68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四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 |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政府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 |
69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四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投标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70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四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投标保证金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71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四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72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三〇五核地质大队 | 事业单位 | 地质勘查技术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开展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地质灾害的评估、勘查、监理、开展压覆矿评估服务、测绘与地理信息、放射性核素检测监测、样品检测服务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
73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三〇五核地质大队 | 事业单位 | 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74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三〇五核地质大队 | 事业单位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 |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政府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 |
75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三〇五核地质大队 | 事业单位 | 投标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76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三〇五核地质大队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投标保证金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77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三〇五核地质大队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78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三〇七核地质大队 | 事业单位 | 地质勘查技术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开展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地质灾害的评估、勘查、监理、测绘与地理信息、放射性核素检测监测、样品检测服务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
79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三〇七核地质大队 | 事业单位 | 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80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三〇七核地质大队 | 事业单位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 |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政府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 |
81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三〇七核地质大队 | 事业单位 | 投标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82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三〇七核地质大队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投标保证金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83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三〇七核地质大队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84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一〇核地质大队 | 事业单位 | 地质勘查技术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开展地质勘查、地质灾害的评估、勘查、监理、测绘与地理信息、放射性核素检测监测、样品检测服务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
85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一〇核地质大队 | 事业单位 | 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86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一〇核地质大队 | 事业单位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 |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政府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 |
87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一〇核地质大队 | 事业单位 | 投标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88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一〇核地质大队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投标保证金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89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一〇核地质大队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90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地质调查研究院 | 事业单位 | 地质勘查技术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开展地质勘查、地质咨询、地质灾害勘察、设计、评估、国土空间规划、压覆矿评估、测绘、水工环、地块土壤污染调查、样品测试服务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
91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地质调查研究院 | 事业单位 | 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92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地质调查研究院 | 事业单位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 |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政府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 |
93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地质调查研究院 | 事业单位 | 投标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94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地质调查研究院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投标保证金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95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地质调查研究院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96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球物理勘察院 | 事业单位 | 地质勘查技术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开展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地质咨询服务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
97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球物理勘察院 | 事业单位 | 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98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球物理勘察院 | 事业单位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 |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政府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 |
99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球物理勘察院 | 事业单位 | 投标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100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球物理勘察院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投标保证金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101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球物理勘察院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102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测绘院 | 事业单位 | 测绘技术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开展专业测绘、基础地理信息工程和土地规划服务,工程测量、地籍测绘、地理信息工程、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服务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
103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测绘院 | 事业单位 | 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104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测绘院 | 事业单位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 |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政府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 |
105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测绘院 | 事业单位 | 投标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106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测绘院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投标保证金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107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测绘院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108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调查院 | 事业单位 | 地质勘查技术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开展地质勘查服务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
109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调查院 | 事业单位 | 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110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调查院 | 事业单位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 |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政府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 |
111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调查院 | 事业单位 | 投标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112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调查院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投标保证金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113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调查院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114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遥感中心 | 事业单位 | 地形测绘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开展基本控制测量,图根测量,测图,计算,资料整理,绘图并提供印刷纸图等服务。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
115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遥感中心 | 事业单位 | 遥感地质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开展建立解译标志,填写解译标志卡片、初译、室内检查验证、详译、遥感信息提取、编制解译图并编写成果报告等服务。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
116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遥感中心 | 事业单位 | 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117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遥感中心 | 事业单位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 |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政府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 |
118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遥感中心 | 事业单位 | 投标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119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遥感中心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投标保证金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120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遥感中心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121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测试研究中心 | 事业单位 | 检测技术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开展样品检测分析技术服务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
122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测试研究中心 | 事业单位 | 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123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测试研究中心 | 事业单位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 |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政府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 |
124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测试研究中心 | 事业单位 | 投标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125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测试研究中心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投标保证金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126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测试研究中心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127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职工医院 | 事业单位 | 医疗服务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开展体检服务 | 参见《广西医疗服务价格目录(2024年版)》 | 政府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广西医疗服务价格目录(2024年版)》 |
|
128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职工医院 | 事业单位 | 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129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职工医院 | 事业单位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 |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政府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 |
130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职工医院 | 事业单位 | 投标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131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职工医院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投标保证金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132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职工医院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133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矿物业管理中心 | 事业单位 | 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134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矿物业管理中心 | 事业单位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 |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政府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 |
135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矿物业管理中心 | 事业单位 | 投标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136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矿物业管理中心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投标保证金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137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矿物业管理中心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138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柳州白莲洞基地 | 事业单位 | 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139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柳州白莲洞基地 | 事业单位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 |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政府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 |
140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柳州白莲洞基地 | 事业单位 | 投标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141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柳州白莲洞基地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投标保证金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142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柳州白莲洞基地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143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南宁淡村基地管理处 | 事业单位 | 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144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南宁淡村基地管理处 | 事业单位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 |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政府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 |
145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南宁淡村基地管理处 | 事业单位 | 投标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146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南宁淡村基地管理处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投标保证金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147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南宁淡村基地管理处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148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桂林鲁山基地管理处 | 事业单位 | 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149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桂林鲁山基地管理处 | 事业单位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 |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政府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 |
150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桂林鲁山基地管理处 | 事业单位 | 投标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151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桂林鲁山基地管理处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投标保证金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152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桂林鲁山基地管理处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153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地质调查院 | 事业单位 | 地质勘查技术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开展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地质咨询、样品测试服务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
154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地质调查院 | 事业单位 | 工程测量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开展工程测量服务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
155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地质调查院 | 事业单位 | 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156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地质调查院 | 事业单位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 |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政府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 |
157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地质调查院 | 事业单位 | 投标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158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地质调查院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投标保证金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159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地质调查院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160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161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 |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政府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 |
162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投标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163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投标保证金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164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165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资金结算中心 | 事业单位 | 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166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资金结算中心 | 事业单位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 |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政府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 |
167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资金结算中心 | 事业单位 | 投标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168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资金结算中心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投标保证金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169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资金结算中心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170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宣传信息中心 | 事业单位 | 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171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宣传信息中心 | 事业单位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 |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政府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 |
172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宣传信息中心 | 事业单位 | 投标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173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宣传信息中心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投标保证金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174 | 自治区地矿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宣传信息中心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175 | 自治区地矿局 | 中国—东盟地学合作中心(南宁) | 事业单位 | 地质勘查技术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开展地质勘查、地质咨询技术、水工环、地质灾害勘察、设计、评估、压覆矿评估、地块土壤污染调查、测绘服务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
176 | 自治区地矿局 | 中国—东盟地学合作中心(南宁) | 事业单位 | 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177 | 自治区地矿局 | 中国—东盟地学合作中心(南宁) | 事业单位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 |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政府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 |
178 | 自治区地矿局 | 中国—东盟地学合作中心(南宁) | 事业单位 | 投标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179 | 自治区地矿局 | 中国—东盟地学合作中心(南宁)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投标保证金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180 | 自治区地矿局 | 中国—东盟地学合作中心(南宁)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收取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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