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唐广生 通讯员杜小品 杨晓 李云超
日前,中国地质学会公布第四批天然富硒土地认定结果,全国共有18宗天然富硒地块获得认定。其中,“广西灌阳县新圩镇小龙村天然富硒区”“广西灌阳县文市镇灌江沿岸天然富硒区”两地块位列其中。
天然富硒土地是指含有丰富天然硒元素、且有害重金属元素含量小于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要求的土地。富硒土地是一种稀缺的自然资源,是生产富硒、绿色无公害等特色农产品的物质基础。
据了解,地处桂林市东北部的灌阳县,以其肥沃的土壤和宜人的气候成为水稻生长的沃土,是全国生态县之一,也是袁隆平院士超级稻永久科研试验站所在地,已连续9年获广西超级稻高产第一县美誉。此次获认定的“文市镇灌江沿岸天然富硒区”面积为3624.9亩,“新圩镇小龙村天然富硒区”面积1294.4亩,两地以种植水稻、蔬菜等农作物为主。
自今年8月份中国地质学会开展天然富硒土地(第四批)申报推荐及认定工作以来,受灌阳县人民政府委托,广西三一〇核地质大队积极履行公益职能,在深化利用该队完成的灌阳县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等项目成果基础上,结合实地调查工作和土壤、农作物样品分析检测数据,按规范要求优选出该两地块,编写形成相关报告后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地质学会审核推荐,作为第四批天然富硒土地进行申报。
此前,玉林市福绵区樟木镇天然富硒地块、钦州市灵山县檀圩镇塘坡村天然富硒地块、桂林市龙胜龙脊镇大寨村天然富硒地块、河池市巴马那桃乡(民安村、班交村、平林村)天然富硒地块已分别获得第一、二、三批天然富硒土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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