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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地勘单位地质调查立法座谈研讨会在广西南宁召开

2024-11-21 19:2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作者:李家福 刘容辰 报道 刘容辰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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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刘容辰/摄)

本网讯(李家福 刘容辰 报道)2024年11月19日,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在广西南宁召开省级地勘单位地质调查立法座谈研讨会,中国地质调查局首席常务法治专家杜树云介绍《地质调查法(草案试拟稿)》起草情况和内容。自治区地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初来参加会议并致辞。

本次会议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中国建设和地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自然资源部立法工作计划,由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举办。会议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研讨新时代地质工作立法保障的重大需求,研提《地质调查法(草案试拟稿)》修改意见。

徐初来在致辞中指出,近年来,全国自然资源系统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中国建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山东省地矿局第六地质大队全体地质工作者重要回信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本次立法交流会旨在深入探讨地质调查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为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地质调查法律法规提供有力支持。

徐初来表示,随着新时代地质调查工作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国家对新时代地质工作的战略性部署、整体性推进和规范性实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加快推进地质立法调查立法工作,充分发挥地质调查工作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基础性先行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针对地质调查立法工作,徐初来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地质调查立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遵循科学规律,多到地勘单位基层调研,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立法法律法规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操作性;二是加强组织协调和沟通协作。立法是表达民意的重要政治实践活动,要充分发挥各省地勘单位在立法中的实践作用,更好解决立法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立法工作顺利进行;三是注重实效和可操作性。地质调查立法工作要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以良法促善治,推动全国地勘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上,北京、河北、江苏、湖北等省市地质调查立法相关负责人作经验介绍;中国地质调查局首席常务法治专家杜树云和发展研究中心、法治研究室等领导干部,以及来自全国20多家省级、直辖市地勘单位从事地质勘查或法治研究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推动地质调查立法工作迈出坚实步伐,走进新的发展阶段。(编辑:张文浩;校对:常莎莎;审核:苏世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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