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3日至6月2日,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对自治区地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8月23日,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向自治区地矿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抓实抓好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推进整改工作。自治区地矿局党组对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高度重视,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召开全局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召开局党组会16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7次,研究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细落实落地。制定印发《自治区地矿局党组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巡视反馈问题细化分解成133个具体整改措施,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单位)、整改时限。
(二)局党组书记以上率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书记对重点问题整改亲自抓,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督促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聚焦难点问题,带头攻坚克难,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巡视移交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积极配合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开展问题线索核实工作。
(三)强化跟踪问效和督促检查。印发《自治区地矿局党组巡视整改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形成“一周一调度、两周一报告、一月一督查”的工作机制。局党组书记和班子其他成员于2022年9月、10月、11月分别3次带队到局属各单位及机关责任处室督促指导开展巡视整改工作,督促按照“在3个月集中整改期内取得明显成效”的总目标,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反馈问题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整改。
(四)着力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标本兼治,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修订完善党建、人事、财务、保密等14项制度并印发实施,形成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工作实效的长效机制。
二、压实整改责任,逐项逐条整改,推动巡视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边巡边改、立行立改,按照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巡视反馈的6大类20个方面37项具体问题,已完成33项具体问题整改,其他4项具体问题整改已完成阶段性工作,目前正在按时序进度持续推进。133个具体整改措施已完成128个,5个整改措施正在稳步推进。
(一)“履行职责不够到位,服务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作用不明显”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党组领导功能发挥不够充分,谋划地矿事业发展不够主动的问题
一是加大融入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力度。截至2023年1月底,局党组召开12次党组会,结合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给山东省地矿局第六地质大队全体地质工作者重要回信精神,对矿产勘查、地质灾害、生态修复、国土空间规划等工作进行研究。印发充分发挥地质公益性、基础性作用,加快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实施方案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山东省地矿局第六地质大队全体地质工作者重要回信精神实施方案,对我区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进行总体谋划。加强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工作对接汇报,争取支持,及时破解地勘行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强化局属单位职能定位,逐步培育核心竞争力。分别组织召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针对存在问题深入剖析,明确不同类型单位的职能职责。局党组会审定局属单位发展定位培育核心竞争力实施方案、局属企业单位经济指标扭亏为盈工作方案,持续支持和指导局属各单位培育核心竞争力,增强盈利能力,逐步形成“一队一策”“一院一品”“一基地一特色”“一企业一品牌”,推动差异化发展。2022年,地勘经济稳定发展,预计实现经营收入38.03亿元,同比增长3.82%;利润总额0.86亿元,同比增长41.9%,实现了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三是充分发挥基础性、公益性职能作用。(1)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联合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勘查规划(2022—2035年)》《广西北海市陆域石英砂矿资源勘查工作方案(2023—2025年)》。(2)2023年安排地勘项目73项,经费9426.52万元。(3)积极服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局领导分别带队走访河池、北海、柳州等9个市,就“十四五”时期矿产勘查、防灾体系建设和重点地区防灾减灾等方面与当地党委、政府对接,并与部分市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积极主动服务平陆运河建设,与平陆运河集团有限公司正式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完成广西平陆运河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等10多个项目。(4)主动服务地质灾害防治。2022年已完成区内31个县(市、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普查),累计提交72个县(市、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数据成果。(5)加大承接基础性、公益性地质服务项目力度。2022年9月,积极组织局属单位参与项目投标工作,参与完成广西22个县的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申报入库工作。
2.关于聚焦主责主业不够,矿产勘查开发成效不理想问题
一是提升找矿成效。2022年,经评审提交大中型矿产地46处,提交铝土矿65.08万吨、碳酸锰矿1599.79万吨、银161.63吨、金308.09千克、铅锌2.54万吨、镓15.78吨, 高岭土3805.46万吨、玻璃用石英3164.48万吨、方解石874.12万吨、石灰岩17.05亿吨、建筑用石料18.59亿吨、饰面用石材1.84亿立方米等,潜在经济价值超2000亿元。
二是提升服务矿山企业找矿力度。已组建技术团队与广西投资集团开展页岩气区块勘查开发合作;与南方有色集团等矿山企业合作的大福楼矿区、亢马矿区锡矿生产勘探,平果、信发、华银铝土矿生产勘探,凤凰山银矿深部银铅锌矿勘查等项目均取得较好的找矿成果,为矿山企业深部探矿权获取、资源接替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加大市县矿业权出让服务支撑力度。积极组织局属地勘单位参与矿业权出让前期勘查工作,成功中标碳酸钙及地热资源勘查等27个项目,落实经费5145万元。
四是加快推进大新弄屯铅锌矿项目。成立局重大项目推进工作专班,加大对项目的督促、指导、协调。已完成矿山设计方案,其他满足于矿山开工建设前期工作正稳步推进。
五是加强项目质量管理。完成2022年局部门预算前期项目质量检查和技术指导工作,形成质量检查报告,并明确限期整改。组织开展2018—2021年财政出资地勘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局属地勘单位已完成自查,并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完成抽查检查工作。
六是加强现有探矿权管理。全面梳理有效探矿权,利用局前期经费开展自有探矿权勘查工作,2022年实施项目3个,2023年安排项目2个。
3.关于海洋基础地质工作薄弱,服务海洋强区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一是加强海洋地质调查工作指导。局领导多次到海调院指导海洋地质调查工作。落实2023年海洋地质调查、海洋研究项目6项,总经费671万元。印发《广西海洋地质调查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二是加强项目技术指导与质量管理。2022年9月,组织专家对2022年海洋地质调查项目进行中期绩效检查,提高项目工作质量和成效。2022年实施海洋地质调查项目19项,完成了北海市海洋矿产资源综合调查评价项目野外工作;完成广西平陆运河入海口地区海洋地质调查;深入开展广西海岸带海洋地质环境与沉积动力监测研究,组织编制广西海洋牧场岩土工程勘察规程等,助力海洋强区建设。
(二)“推动改革不够有力,影响高质量发展瓶颈尚未突破”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不够彻底问题
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及经营性资产进行了摸底、排查、梳理工作,将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逐步对经营性资产进行剥离。
2.关于生产经营类单位转企改制效果不佳问题
一是规范法人证登记变更。已完成桂勘院、山水大酒店、华地工贸集团3家转企改制单位的土地权利人变更和事业单位法人证注销。
二是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的指导和协调。指导3家企业适应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经营思路,及时协调解决制约企业发展中的瓶颈问题。2022年,山水大酒店、华地工贸集团已实现扭亏为盈,桂勘院大幅减亏。
三是举全局之力,支持推动改革。加大对3家改制企业用地的协调力度,已落实划拨用地变更手续,明确支持企业的政策措施,积极帮助山水大酒店申报获命名为广西职工疗休养基地;对华地工贸集团下属长期没有经营收益的企业项目进行清理整顿,优化资源配置,帮助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着眼事业发展要求,配齐配强领导班子。
四是加强监督考核。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及企业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从制度层面规范和完善对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及企业业绩的考核评价,促进单位可持续发展。
(三)“防范风险意识不够强,风险隐患较多”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经营风险比较突出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项目决策程序。重申《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经营项目重大事项请示和审批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修订“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及相关制度。
二是加强项目风险评估和控制。印发《自治区地矿局经济发展处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合作分包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局属单位对政策、市场、资金等关键因素进行研判和分析,建立风险管控常态化工作机制。
三是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强化局本级和局属单位两级法律顾问审核把关作用,要求重大项目合同必须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是及时处置“椿地秋苑”项目问题。成立“椿地秋苑”项目相关工作机构,并对项目风险进行评估,提出应对措施。妥善解决“椿地秋苑”项目A、B区不动产权证办理问题。积极协调桂林市临桂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585户不动产权证登记。
2.关于债务风险问题较为严重问题
一是加强向自治区财政厅汇报。2022年6月13日,局分管领导带队到自治区财政厅就结算中心的历史沿革、业务开展情况、资金使用等问题进行了沟通和协调。
二是对结算中心管理问题立行立改。2022年6月7日,结算中心已停止向局属单位开展借款业务。
三是对各单位应收款清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印发清理应收款专项工作方案,2022年10月,对各单位应收款清理情况开展检查、考核。截至2023年1月底,全局已清理应收款16161万元,剩余应收款将分类清理处置。
3.关于社会稳定隐患较多问题
一是加强信访维稳风险管控和化解工作。印发局信访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局领导班子成员和主体责任单位领导实行重点社会风险隐患两级包案制。强化包案责任,建立一事一策、一事一专班的工作机制,推动矛盾化解工作。目前,全局所有矛盾隐患可防可控,切实做到矛盾隐患不上交、不外溢。
二是及时化解离退休职工关注的焦点问题。2022年,全局累计登门入户走访离退休人员6762人次,破解难题747个,解决或缓解了生活待遇、看病就医等难题,有效维护离退休职工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
三是解决住房办证难问题。广西第四地质队新阳基地土地置换已获批,相关办证工作正在推进。
4.关于保密违规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加强保密工作管理。2022年,共召开局党组会5次研究部署保密工作。印发2022年保密工作要点,修改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涉密网络、涉密人员、涉密设备管理。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召开保密工作会议,举办保密、国家安全工作业务培训班,197人参加保密业务知识培训并通过涉密人员上岗资格考试。通过楼宇电视、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宣传《国家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
三是强化学习制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次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把保密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做到将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完成35家局属单位保密工作专项检查,压实局属各单位保密主体责任,强化保密监管。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2022年9月30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实施办法、细则,进一步明确党组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及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2022年6月,在全局处级干部培训班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培训内容,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
二是及时部署,定期听取工作汇报。2022年5月24日,召开2022年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部署。2022年7月26日、11月7日,局党组2次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并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形势,做到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三是开展专项督查。2022年10月,派出5个督查组,对局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2022年11月7日,党组会专题研究督查发现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意识形态工作。
四是加强年度绩效考评工作。2022年10月,修订并印发《自治区地矿局2022年党的建设工作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管党治党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印发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2年重点任务安排,召开年度全局党的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总结部署。结合清廉地矿建设,调整更新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2年12月1日,完成报送2022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
二是定期分析研判。印发局党组关于落实“四项协同机制”工作措施,明确每半年分析研究1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向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通报情况,共同分析研判地矿系统政治生态状况,加强和改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机制。2022年7月18日和2023年1月16日,局党组分别听取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通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
三是认真谋划,提高巡察监督质量。聚焦中央、自治区巡视巡察工作要求,调整完善局党组第九轮巡察监督重点内容。2022年6—11月,对海调院、桂勘院、地调院、三一〇大队党委,山水大酒店党支部开展政治巡察。完善巡察整改手册,对集中整改、材料报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提出详细具体的要求。强化部门之间协同配合,明确“三必审一评价”工作要求,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特别是搞虚假整改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四是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集中整改期,召开4次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审计问题整改工作。对审计整改不够重视、整改不力、报送审计整改报告不及时的两个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审计整改问责。
五是加强警示教育。2022年10月,对抽查的9家局属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部署开展享乐奢靡四个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2022年11月,对2021年以来发生的5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酒驾醉驾案例进行了通报并分别召开酒驾醉驾案例“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组织观看《家风不正遗祸患 清廉传家惠久远—领导干部家风不正典型案件警示录》,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组织2022年以来提拔的局管干部、重要岗位人员、优秀青年干部等近100人到我区红色教育基地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
六是加强责任压力传导。2022年11月2日,局党组书记认真听取了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班子成员对“一把手”开展同级监督,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35家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与2名处级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对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兼职取酬问题进行思想和政策教育。2022年,局领导班子成员与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处室领导进行廉政提醒谈话230多人次,对局属各单位党政“一把手”、2021年以来新提拔的局管干部53人进行廉政家访,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筑牢领导干部监督管理防线。
七是大力推进清廉地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大力推进清廉广西建设的意见》,全面开展清廉地矿建设活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做到教育管理“严紧硬”,努力构建风清气正、干部廉洁的清廉地矿。集中开展“清廉地矿活动月”“九个一”系列清廉建设活动,助推清廉机关建设。向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发出清廉倡议书,230余名局管干部签订了清廉承诺书、撰写廉政亲情寄语230余条、心得体会230余篇,制作展出板报15个,赠送《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知识手册》280本。组织清廉知识、党规党纪知识竞赛。组织召开促廉座谈会,局机关70名党员干部参加。组织局机关和部分局属单位党员干部参观“家和万事兴—广西家庭家教家风主题展”。以视频会议形式举办廉政党课专题讲座,邀请中共广西区委党校教授讲授廉政专题党课,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约100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强化清廉机关、清廉地矿宣传,出版1期广西地矿廉政专刊,在人民网、区直机关工委官网等新闻媒体刊登稿件45篇。获选树为2022年自治区清廉机关示范单位。
2.关于落实监督责任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加大专责监督力度。整改期间,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列席局党组会议12次。督促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提醒党组成员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制定落实政治监督清单,强化“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深入5家局属单位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项调研,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以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山东省地矿局第六地质队全体地质工作者重要回信精神等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二是局直属机关纪委认真监督执纪问责。对全局4060名监察对象进行全面梳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局属单位2名职工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予以立案审查。给予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
3.关于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廉政风险较大问题
一是加强结算中心规范化管理,对局属单位开户情况进行了清理。
二是加强局属单位资金使用管理。印发《自治区地矿局机关内控信息化系统建设方案》。2022年11月,局机关及局属有关单位内控信息化系统上线试运行。印发《自治区地矿局财务处关于开展财务管理检查的通知》,在单位自查基础上,组织人员开展了重点检查,进一步规范局属单位财务管理。2022年10月,举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对现金、公务卡和备用金管理使用等制度进行了培训。
三是强化合同全过程管理。成立检查组赴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进行抽查,在对经营风险、廉政风险进行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有序推进监管防范规范化、常态化。
(五)“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严实,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领导班子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增强班子民主氛围。班子成员之间充分开展谈心谈话,加强重大事项决策前沟通对接。及时调整班子成员分工,2022年6月27日,印发《自治区地矿局关于局领导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2022年10月,修订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会前准备工作要求,促进班子成员会前沟通,全面、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尊重领导班子成员的民主权利,用制度规范“一把手”的权力,完善集体决策机制。
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修订印发《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局本级“三重一大”事项,2022年6月以来,局属单位重大请示事项,均已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决定。指导局属35家单位完成“三重一大”事项修订。
三是开好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2年9月22日,局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聚焦巡视反馈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研究细化巡视整改措施。局党组成员逐一作了对照检查和自我批评,并开展相互批评,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开出了辣味,触及思想、触及灵魂,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2.关于选人用人问题较为突出问题
一是开展摸排整改工作。完成全局领导干部近亲属情况摸底工作。局属单位根据摸底情况,对照修订后的回避规定,完成有关人员岗位调整。
二是把好人员入口关。严格审核招聘、考录、调任、转任人员的亲属关系,取消2022年公开招聘计划综合类岗位的设置。人事部门加强对局属各单位编制使用计划进行监督指导,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要求对招聘工作的岗位设置、专业类别严格审核,加强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严格招聘工作程序,依法依规开展招聘工作。召开全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会议和全局人事工作会议,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和集体廉政谈话,强调对近亲属关系的审核要求。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2022年10月8日,印发《自治区地矿局领导干部(人员)回避办法》,对适用范围、回避情况、流程、需要报告的情形进一步明确,强化领导干部规矩意识。
3.关于队伍建设滞后问题
一是优化干部的年龄结构。召开局党组会议听取局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分析汇报,对全局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2022年,新提拔1980年1月1日后出生的处级干部4名,全局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处级干部达到32名,其中正处级领导干部5名,年轻干部配备比例优于自治区有关要求。
二是大力发现和储备优秀年轻干部。组织开展全局优秀年轻干部推荐工作,建立后备干部库。举办全局优秀年轻干部培训班,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党性锻炼。
三是加强对局属单位制度执行的检查指导。印发《自治区地矿局党组关于开展贯彻落实<关于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方案>情况自查整改和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通知》。局属单位对优秀年轻干部工作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修订、制定了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工作措施。把年轻干部配备工作作为考核指标纳入该局绩效考评体系。
四是加大对新兴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自治区党委编办已批复该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新兴专业岗位41个。印发人才小高地管理暂行办法、人才小高地实施细则、科技激励机制等文件,助推高层次人才培养。截至目前,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中,正高级职称52人,副高级职称916人,高级职称人员占比达到30.24%;中级职称1644人,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占比81.6%,人才队伍进一步优化。
五是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局多次与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保障厅沟通协调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薪酬制度改革工作;督促局属单位修订薪酬分配制度,印发《关于构建人才激励机制完善单位内部薪酬分配制度的通知》,局属单位已修订薪酬分配制度,形成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的制度保障。
4.关于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及时调整党组织设置。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根据局属单位党员人数变化情况,撤销山水大酒店党委和华地工贸集团党委,分别调整为党支部和党总支。桂勘院党员人数达50人,保留党委建制。
二是完善机制,强化组织生活执行力度。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加强组织生活汇报制度的执行力度。印发《自治区地矿局推进基层党建“五基三化”攻坚年行动重点措施》,进一步巩固拓展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提升行动成果,并对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实现组织生活不正常的党支部基本清零。
三是领导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局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为党员上党课,指导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年内按要求到联系的基层单位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各2次,指导联系党支部落实党建责任,解决实际问题,推动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融合发展,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建立每季度“三会一课”完成情况上报统计机制,及时掌握情况,加强督促指导。2022年,局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主题党日活动31人次,参加“三会一课”27人次。
四是强化发展党员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程序、按计划发展党员,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班,对党员发展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局已发展党员183名。
(六)“整改责任落实有欠缺,整改成效不明显”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印发《关于做好选人用人巡视整改工作的通知》,制作《选人用人巡视检查常见问题清单》,组织局属单位深入开展对照检查、整改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自查整改任务。召开全局人事工作会议,对局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培训,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水平。将选人用人工作质量和水平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将落实选人用人政策制度、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规范执行选人用人标准程序情况,作为局属单位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
二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局党组认真学习党规党纪有关文件。印发《自治区地矿局直属机关纪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局检查组对9家局属单位落实“九个严禁”、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提醒被抽查单位党委做好发现问题整改,开展好本单位的检查督查。印发《自治区地矿局直属机关纪委关于2022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开展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加大检查结果的通报曝光力度。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机关财务报账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务接待事前审批流程和权限,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审批和报销程序。加大明察暗访和廉政提醒力度。2022年,全局各级纪检机构共开展实地暗访检查183次,发送廉政提醒短信1300余条,谈心谈话约3000人次,开展警示教育330余场次。
三是全力推进广西地矿集团注册运营。成立工作专班,截至目前已召开19次会议,专题研究地矿集团注册运营有关事宜。形成上报自治区政府的《广西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运营方案》和编制说明、集团章程、可行性分析报告、政策保障及编制说明等配套材料。2022年11月7日,自治区党委常委、副主席许永锞主持召开广西地矿集团注册运营专题协调会,听取该局汇报及相关部委办厅局意见。2022年12月13日,自治区主席蓝天立主持召开广西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运营协调会,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并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局党组已按照两次协调会精神,积极对接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财政厅等有关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地矿集团注册运营方案,审批前各项准备工作正有序推进。
四是加强局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力度。加强局机关纪委干部专业技能培训,召开机关纪委委员会议5次、局机关党支部纪检委员会议1次,加强理论业务学习和讨论研究,充分发挥纪委委员和纪检委员作用。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每月跟踪未办结线索的进展情况,对收到的信访举报件进行分析研判,开展问题线索核实。
2.关于履行整改监督职责不够主动问题
一是强化问题整改监督。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将本轮巡视整改纳入政治监督重要内容,调度进展情况10次,盘点整改情况3次,召开4次组务会研究巡视整改工作,组领导率队到局本级及部分局属单位对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强化对重点问题持续整改的跟踪监督。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局审计发现问题立案审查6人,约谈提醒2人。
二是认真落实审计问题整改。印发《自治区地矿局审计处关于报送2022年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通知》等3份文件,压实整改责任。2022年10—11月,分管局领导带队对审计问题整改难度较大的7个问题进行现场督办整改。截至2022年11月底,已全部完成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3.关于举一反三抓整改有欠缺问题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印发《自治区地矿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检查办法》,针对享乐奢靡四个方面突出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等16项重点内容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检查。
二是持续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对局2018—2021年实施的前期地质勘查项目、找矿突破地质勘查项目等财政项目立项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执纪专项核查,努力推动纪检、审计、财务、群众监督贯通融合。
三是加强审计与纪检监察、人事、财务等部门工作协调联系,提高审计结果应用效能。结合该局绩效考核实际情况,将“审计整改”纳入2022年度所属单位绩效考评共性指标,进一步加强审计结果运用。
三、坚持久久为功,推动一抓到底,做深做实巡视“后半篇文章”
经过集中整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站位再提高、责任再压实、工作再发力,持续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以巡视整改的扎实成效推动地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贡献地矿力量。
(一)持续推进整改,适时组织“回头看”,答好巡视整改“考卷”
局党组将继续严格按照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确定的整改时限、任务目标,坚持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对整改落实事项实行台账管理,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对已经整改的问题,要持续深化、并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整改的问题,要跟踪督导、限期完成;对整改不够彻底的,将加强整改过程跟踪,强化整改问效,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制度,构建长效机制,促进整改成果转化
局党组始终坚持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项制度、堵塞一批漏洞。针对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对整改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强化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真正发挥作用;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真正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效。
(三)落实主体责任,保持严的基调,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始终保持严的基调,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局属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把“关键少数”管住管好。对巡视指出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方面的问题,扭住不放、认真整改,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聚焦主责主业,深化创新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
局党组坚持把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党的二十大广西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给山东省地矿局第六地质大队全体地质工作者的重要回信精神结合起来,将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加快地质找矿创新发展步伐,加大地质科技研发投入,创建创新人才团队,在地质勘查、深部找矿、境外找矿等方面持续发力,积极构建“大地质、大服务、大作为”工作格局,加快推动地矿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增强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固能源资源技术支撑和优质地质技术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达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实际效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1—3195327;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北路21号自治区地矿局巡视整改办公室;邮编:530023;电子邮箱:gxdkjbgs@163.com。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党组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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