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法依规处置国有权益,我队拟引入社会资本对广西隆安县那利金矿探矿权进行合作补充勘查、开发。
一、探矿权项目简介
广西隆安县那利金矿勘探(第三次保留,财政出资)探矿权位于广西隆安县雁江镇,直距县城往北17km,隶属隆安县雁江镇管辖。地理极值坐标为:东经107°40′05″~107°42′27″,北纬23°16′02″~23°17′00″,交通便利。
探矿权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地质队,探矿权许可证号:T45120091102036293,面积为2.03km2,有效期限自2021年9月-2026年9月。
探矿权项目详查完成的主要实物工作量:1:2000地形测量(1.1km2) ,1:2000地质填图(1.1km2) ,1:1000剖面测量(4.9km),1:10000水工环地质调查(8.6km2),槽探(6257.95m3),钻探(5039.35m),基本分析样(1866件),微金分析样202件,岩矿鉴定样(20件),小体重样(63件),组合样(8件),内检样(123件),外检样(63件),金赋存状态样(10件),原生金矿石选治实验室试验样(1件)。
矿区目前圈定5个金矿体,其中②-1、②-2为主矿体、赋存于近东西向断裂破碎带中,属中低温地下热(卤)水溶滤微细粒浸染型金矿床,矿体严格受断裂带控制。主矿体均呈脉状,矿体总体倾向南西,倾角35°~75°,控制长380~750m、斜深55~214m,平均厚度1.03~7.69m,平均品位Au0.64~7.471.97克.吨。
矿区目前提交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评审备案的金金属资源量1063Kg(工业矿),其中氧化矿64Kg(平均品位1.34克.吨),原生矿998Kg(平均品位3.43克.吨)。另外,详查报告提交低品位矿金金属资源量1221kg,其中氧化矿45kg(平均品位0.74克.吨),原生矿1175kg(平均品位1.97克.吨)。
二、引资合作补充勘查、开发条件
鉴于目前探矿权保留成果控制资源量占比不足现行探转采规范要求,以及探矿权深部和外围仍具备找矿空间。为盘活国有地勘经济,我队拟对现有探矿权成果进行价值评估,依据评估值作价引资对探矿权进行合作补充勘查以及后续开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营利法人单位或者非营利法人事业单位,并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
2、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3、对矿业勘查开发具有浓厚兴趣并具备承担投资风险企业。
三、风险提示
1、矿产勘查开发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引资人提供的相关成果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引资人对探矿权的勘查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
2、因政策法规和政策规范发生重大调整变化,合作方应与我队按新的法规规范执行,引起的投资风险需各自承担。
3、合作勘查、开发期间,未取得许可,严禁“以探代采”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公式以及报名时间:2023年9月29日-2023年10月5日。
报名方式:电话联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地质队矿业开发经营科。联系人:郭建祥,联系电话:0771-4982512(行政上班时间),手机:13878130526。
五、其它事项
1、本次引资合作勘查开发未尽事宜,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地质队负责解释和通知。
2、具体探矿权信息、地质成果、合作条款等详细资料,请电话或者前往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地质队矿业开发经营科咨询。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地质队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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