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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〇大队技术支撑灌阳县两地块获全国第四批天然富硒土地认定

2024-10-21 12:2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作者:310 李云超 杨晓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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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李云超 杨晓 报道)2024年10月18日,从中国地质学会获悉,“广西灌阳县新圩镇小龙村天然富硒区”“广西灌阳县文市镇灌江沿岸天然富硒区”获全国第四批天然富硒土地认定。

灌阳县位于广西桂林市东北部,以其肥沃的土壤和宜人的气候成为水稻生长的沃土,是全国生态县之一。灌阳县建立了“袁隆平院士超级稻永久科研试验站”,实现了“再生稻+头季稻”亩产量突破1500公斤,连续九年获“广西超级稻高产第一县”美誉。本次获认定的“广西灌阳县文市镇灌江沿岸天然富硒区”面积为2.62km2(3624.9亩),“广西灌阳县新圩镇小龙村天然富硒区”面积0.86km2(1294.4亩),两地主要种植水稻及蔬菜,具有极大的经济开发价值。

据了解,自今年8月中国地质学会开展天然富硒土地申报推荐及认定工作(第四批)以来,广西三一〇核地质大队受灌阳县人民政府委托,进行富硒土地划定成果报告编写工作。大队在广西灌阳县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成果基础上,结合实地考察,优选出“广西灌阳县文市镇灌江沿岸天然富硒区”“广西灌阳县新圩镇小龙村天然富硒区”作为全国第四批天然富硒土地的申报地块。大队开展土壤样品、农作物样品分析检测报告收集,天然富硒土地认定及标识申报表填写,天然富硒土地地块边界核定图绘制等工作,编写《广西灌阳县文市镇灌江沿岸天然富硒土地划定成果报告》《广西灌阳县新圩镇小龙村天然富硒土地划定成果报告》。

此次申报认定工作深化了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成果转化应用,利用前期项目成果,极大缩减了野外实物工作量,合理优化了资源及经费使用,是大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推动农业科技化的生动实践,有利于精准高效服务富硒产业发展,为灌阳县现代农业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编辑:刘容辰;校对:张文浩;审核:苏世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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