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调查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热资源勘查研究院)
一、基本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调查院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下属集科研与生产为一体的正处级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经自治区编委批准,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宗旨,承担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调查任务、开展地质勘查工艺、技术研究、地热调查评价及其他地质工作的事业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调查院前身为1996年成立的广西地质研究所(后更名为广西地质调查研究院)。2001年广西地质调查研究院与广西有色地质勘查总院合并成立广西地质勘查总院,统筹全区地勘队伍相关地质勘查和研究工作。2013年经自治区地矿局同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调查院。
二、机构设置与人才结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调查院下设矿产地质所、基础地质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所、地球化学所、地球物理勘察所、综合研究所、地学信息中心等7个科研与生产单位。
全院现有在职人员229人,中高级职称155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9人,高级工程师55人,工程师91人);博士6人,硕士51人,本科125人,本科以上学历占75%,技术力量雄厚。拥有中国地质调查局专家5人、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专家10人,自治区地矿局专家委员会成员2人及局专家20人。获批准参与承建“院士工作站”和“自治区人才小高地”2个自治区级科研平台,承担国家级自然科学基金1项,自治区重大科技研发1项,广西科技重大专项1项。围绕人才强院的发展思路,形成以平台育人、科研引路的理念,全力推进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人才建设。
三、资质介绍
拥有区域地质调查、固体矿产勘查、水工环地质调查等9个勘查资质,其中甲级5个、乙级3个、丙级1个。分别为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区域地质调查甲级,固体矿产勘查甲级,液体矿产勘查甲级,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甲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颁发的地球化学勘查乙级、地球物理勘查乙级,以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丙级;自治区地质学会颁发的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机构甲级。2018年进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确认的广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专业技术机构推荐名录。
四、服务领域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调查院紧密围绕服务能源资源安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服务防灾减灾三大任务,不断提升创新能力,拓展服务领域,目前业务范围涵盖:矿产资源勘查、矿产资源规划、基础地质调查、土壤污染调查、土地质量调查与修复、水工环地质调查、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评估与治理、页岩气地质调查、地热调查、城市地质调查、地理信息系统等。近年我院在服务于高效清洁能源(页岩气、地热资源)地质调查与研究、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与研究、土地质量调查评价与成果应用研究等业务上成为自治区主要技术支撑单位。
五、业绩概要
近年来,主要完成1:5万区调10项,1:25万区域地质调查(修测)2项,1:5万矿产地质调查13项,页岩气地质调查8项,土地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4项,土地质量调查评价11项,水工环地质调查近30项等基础地质调查,以及铅锌、铝土、金、锰、锡矿及非金属等矿产勘查、矿产资源潜力评价、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广西矿产地质志编制、找水打井、矿产资源国情调查等项目。
荣获自然资源部授予东南沿海及重要经济区环境地质综合研究二等奖、国土资源管理集体二等功、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国土资源系统西南抗旱打井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荣获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科技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综合编图方法研究二等奖1项、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先后被中国地质调查局评为“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能力建设A级单位”“地质调查资料提交先进单位称号”等。2018年被评为广西地质勘查十强单位。
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园湖北路21号
联系电话:0771-5654719 传真:0771-5622001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
负责人:王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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