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
1月26日 广西地矿经济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自治区副主席王汉民出席并作重要讲话。
3月8日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关于核地质勘查队伍属地化管理会商纪要及其备忘录,明确在桂核地勘单位划归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中央所属的4个驻桂单位属地化后,由自治区经贸委管理。
4月24日 广西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成立
6月29日 广西地矿局局长罗在明等6人组成矿业考察团,对越南进行了12天考察。11月下旬,应越南地质矿产研究院的邀请,罗在明等一行11人再赴越南,开展有关业务洽谈。
7月10日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关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00〕9号),明确保留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厅级。
7月18日 自治区经贸委批复,中南地质局三○五大队机关从融水县迁至柳州市。
9月7日 国家经贸委、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中国铜铅锌集团公司、中国稀有稀土金属集团公司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关于在桂中央所属有色金属企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问题商谈纪要。明确中国金属工业总公司广西地质勘查局下放地方管理。
9月13日 自治区人民政府任罗在明兼任广西地矿局局长,任金振威、刘恩义、劳平凡、羊士赣为副局长。
9月14日 自治区党委决定罗在明兼任中共广西地矿局党组书记。
9月29日 自治区党委决定任金振威、刘恩义、劳平凡、羊士赣同志为中共广西地矿局党组成员。
11月13日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变更中央驻桂核地勘单位属地化后主管部门以及落实有关政策的通知》(桂政函〔2000〕214号)文件规定,中央所属的4个驻桂核地勘单位属地化后改由广西地矿局管理。
11月15日 应亚洲矿业联合会邀请,罗在明赴马来西亚——泰国出席2000年亚太矿业大会。
12月1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分别于8月3日,8月10日和12月1日,召开三次会议形成《财产划分协商纪要》和《经费划分协商纪要》,对原广西地矿厅和地矿局的资产、经费进行划分。
12月8日 广西百色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其中广西地矿局出资2000万元,占股20%,广西地矿局罗在明为公司副董事长、羊士赣为公司董事,韦科明为公司监事。
12月27日 广西地矿局通过竞拍买下梧州新世界大酒店。
12月15日 廖雪艳同志被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授予“全国协会先进志愿者称号”。
2001年
1月4日 钦州市人民政府和广西地矿局有关领导在钦州市会谈,形成《关于处理钦陆一级公路债权债务事宜第三次会议纪要》,该纪要明确钦州市人民政府授予广西地矿局对钦陆一级公路享有25年经营权。
1月10日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1〕3号),明确广西地矿局、中国有色金属总公司广西地质勘查局和自治区经贸委代管的属地化核地勘单位三家合并组成新的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2月8日 广西地矿局成立驻重庆办事处(桂地矿发〔2001〕11号)。
2月16日 梧州新世界大酒店更名为梧州新世纪大酒店。
2月27日 广西地矿局成立计算中心。计算中心编制7人,为独立法人的科级事业单位
2月28日 广西地矿局成立资金结算中心。中心编制6人,为正科级事业单位。
5月24日 自治区人民政府任罗在明同志兼任广西地质矿产集团总经理,金振威同志兼任广西地质矿产集团副总经理,刘恩义同志兼任广西地质矿产集团副总经理,劳平凡同志兼任广西地质矿产集团副总经理,羊士赣同志兼任广西地质矿产集团副总经理。
9月15日 廖雪艳被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1995-2000年全区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称号
9月6日 桂地矿发〔2001〕79号文件明确宜州基地划归广西第七地质队管理。
9月24日 应泰国矿产部部长的邀请,广西地矿局副局长羊士赣等4人与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等组成考察团,对泰国进行了为期15天的钾盐项目考察。
9月27日 成立广西地矿局工贸产业管理中心,所属单位有:柳州地质探矿机械厂、柳州地矿奇石有限公司、柳州地矿餐宿娱乐有限公司、柳州篮箭胶辊厂、柳州核工机械厂、柳州金地汽车旅馆有限公司、柳州金地市场、桂林金刚石有限公司。中心办公地点设在柳州地质探矿机械厂(桂地矿发〔2001〕84号)。
10月15日 廖雪艳同志被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授予“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个人”。
11月14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广西地质矿产集团公司的批复》(桂政函〔2001〕413号)文件,批准我局成立广西地质矿产集团公司,公司集中了局属36家企事业单位。
12月14日 组建广西地质勘查总院。以广西地质调查研究院和广西有色地质勘查总院为基础,将局属有关地质勘查单位人员和资产划入,共同组建广西地质勘查总院,为局属事业单位(桂地矿发〔2001〕103号)。
同 日 组建广西华地建设工程发展中心。以广西地矿建设工程发展中心为基础,将局属各地勘单位建设工程产业经济实体的人员和资产划入共同组建广西华地建设工程发展中心,为广西地质矿产集团公司的直属企业(桂地矿发〔2001〕104号)。
同 日 组建广西华地旅游宾馆。以桂林山水大酒店为基础,将局属各单位旅游宾馆产业实体的人员和资产划入,共同组建广西华地旅游宾馆,为广西地质矿产集团公司的直属企业(桂地矿发〔2001〕105号)。
同 日 组建广西地矿局华地工贸中心。以广西柳州地质探矿机械厂为基础,将局属各地勘单位工贸产业实体的人员和资产划入,共同组建广西华地工贸中心,为广西地质矿产集团公司的直属企业(桂地矿发〔2001〕106号)。
2002年
12月25日 自治区党委免去罗在明同志的广西地矿局党组书记职务。
2003年
1月30日 自治区人民政府免去罗在明同志广西地矿局局长、广西地质矿产集团总经理职务,退休。
4月14日 广西地矿局成立南宁有色基础工程勘察院。为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元。
5月26日 自治区人民政府任金振威同志为广西地矿局局长、广西地质矿产集团总经理职务
同 日 自治区党委任金振威同志为广西地矿局党组副书记。
7月8日 桂地矿发〔2003〕21号文件明确广西地质教育培训中心划归广西柳州地质探矿机械厂管理。
7月3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函〔2003〕140号文件批复同意核工业南宁经济管理学校并入广西机电工业学校。
8月13日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任金振威同志为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
2004年
3月18日 桂林兴达制药厂、核工业桂林基础工程公司划归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一○核地质大队管理。
3月20日 正元大酒店划归广西地矿建设工程发展中心管理。
3月22日 广西核工业桂兴实业公司划归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七核地质大队管理。
3月29日 地矿北海地质工程勘察院山水宾馆、北海地质工程勘察院两个单位划归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水文工程矿产地质勘察研究院管理。
4月5日 广西南宁鑫桂印刷物资有限公司划归南宁淡村基地管理处管理。
4月3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复同意广西地矿局与澳大利亚金虎矿业公司合作勘查开发金矿项目。
2005年
4月15日 张起钻同志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先进工作者”。
5月5日 应澳大利亚金虎矿业公司的邀请,广西地矿局局长金振威等5人组团对澳大利亚进行了12天学习考察,考察澳大利亚先进的探矿、采矿技术。
5月31日 自治区人民政府任段建宝同志为广西地矿局副局长、广西地质矿产集团副总经理。
5月31日 自治区党委决定卢阳娟同志任中共广西地矿局党组成员。
6月1日 自治区人民政府任卢阳娟同志为广西地矿局(广西地质矿产集团)纪检组长。
6月4日 自治区党委决定任段建宝同志为中共广西地矿局党组成员。
2006年
8月15日 自治区党委任李水明同志为广西地矿局党组副书记职务。
9月8日 自治区人民政府任李水明同志为广西地矿局局长、广西地质矿产集团总经理。
同 日 自治区人民政府免去金振威同志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局长、广西地质矿产集团总经理职务。
上传时间:
2007-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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