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试行)》,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75号)等文件精神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健全运行机制,完善保障措施,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为切实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自治区地矿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局长任组长,成员为局机关有关处室、信息中心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各处室设立信息联络员,并指定专职信息发布管理员,负责信息发布、更新和管理工作。我局各小组成员、信息联络员能分工协作,及时传送审核各类信息,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制度化、长效化,为我局“一服务两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同时,在我局信息中心设立“一服务两公开”技术支撑队伍,确保各信息平台的运转,保证公开信息正常报送。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健全机制,规范工作,我局结合实际制订了《广西地矿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广西地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广西地矿局政府主动公开工作暂行办法》《广西地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8份规章制度,建立了3份办事流程,在网站公布了我局的《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这一系列规章制度和要求明确了责任分工、工作流程及各项要求,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编制更新情况
根据自治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广西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广西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信息公开工作目录》已上传至政府统一平台和局门户网站。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网站、政府统一平台、楼宇视频发布主动公开信息。根据2015年网站普查要求我们完成网站改版和优化工作:一是增加微信公众号,拓展了公众获取我局政务信息及资讯的新渠道;二是开发局门户网站移动端,使公众更方便浏览我局门户网站内容(目前仍在建设中);三是根据要求在网站首页增加了政府网站找错功能,为更好地建设局门户网站提供公众建议;四是按要求在局网站首页增加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纪检组信访举报电话及邮箱。网站升级优化后,达到了自治区“整合资源,建立集政府服务和社会服务资源于一体的网上服务门户专栏,集中向社会提供网上服务和网下实体服务指引,提升社会生活便利程度,方便群众生活及工作”的要求。我局网站以图文、栏目互动、音频、视频影像等形式,集视觉、听觉于一体全方位公开各类信息,促使社会各界更加深入全面地了解我局相关信息。 局网站与自治区政府信息统一平台技术链接正常,能保障各类信息的及时传送。不同平台和渠道加强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扩大了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了影响力。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无行政审批职能,无重点领域方面有关行政权力运行、公共监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我局按有关规定在局门户网站做好本局财政资金、公共服务、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加强信息的收集、发布和回应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我局根据要求主要通过网站、政府统一平台、政务微博发布主动公开信息,及时信息发布平台各栏目对应内容,避免出现僵尸栏目、公众咨询长期不回应的情况。同时,发挥我局报刊杂志、楼宇电视等平台的作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文件。2016年,我局通过局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府公开信息650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98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05条。各种信息发布平台和渠道加强了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扩大了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了影响力。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制订了《广西地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受理渠道畅通,工作机制完善,通过网站等平台对外公开,为申诉提供了便捷服务。2016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的诉求。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各级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和业务工作水平仍需不断提高,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缺乏经验;
二是我局不具行政审批职能,业务不直接涉及公众利益,公开的信息相对较少 ;
三是互动交流工作开展不够。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相关人员学习培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二是加强规范化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是加强信息化支撑体系建设,抓好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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