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地矿局”或“我局”)编制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共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6个部分组成。2020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在局门户网站(dkj.gxzf.gov.cn)上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相关疑问,请与自治区地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圆湖北路21号,邮编:530022;电话:0771-3195320,电子邮箱:dkjxxb@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20年,自治区地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政务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年内,自治区地矿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169条,主动公开信息296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2次,网民留言2条,均在时限内完成。
(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局领导亲自抓,全体处室协同抓,局办公室统筹推进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就政务公开、新闻发布、舆情回应配备相关工作人员,并会同各处室开展政策解读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情况。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数发〔2019〕12号)要求,我局修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每年对政务公开目录进行修订调整,并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便民服务”等子栏目,依照处室职能进行公开信息分类,设立政策解读栏目,确保各类应公开的信息尽公开,应解读的文件必解读,有效满足受众的信息获取需求。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运行情况。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局门户网站完成集约化迁移,于2020年3月正式启用新域名:dkj.gxzf.gov.cn,全年门户网站内容不断完善,各栏目功能运行正常,未存在错链断链、长期未更新情况,互动交流情况良好,回复率100%。严格落实自治区大数据局关于政务新媒体管理要求,开办“广西地矿”微信公众号并高效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自治区地矿局根据《2020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相关绩效考核要求,研究制定本单位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处室、具体责任人,并明确工作完成时限、具体要求,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经过办公室的核查,局2020年不存在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文件,未有超期公开的文件。
二、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决算信息,在门户网站公开2019年部门决算,细化预决算内容,公开“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有效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坚持做好重要资讯公开。局门户网站定期发布、转载、公示行业重要动态信息,对重要文件进行解读,发布筛选出来的优秀行业论文,对局中心工作、脱贫攻坚等重要活动及时进行宣传,对疫情等重要资讯第一时间发布,有效保证了公开信息的深度、广度、透明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政务公开的深度、广度明显提升,但加强对各地勘单位信息公开的收集和发布,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的应对措施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是政策解读内容多为文字性的解读,解读形式较单一,缺少图表图解、音频视频、数字化、问答式等可视化方式解读;二是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相互配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机制需要完善及强化;三是主动公开意识仍需加强,“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尚有差距;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干部队伍人员不足,业务素质需进一步提升。五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不断畅通、形式不断创新,但公开内容、公众互动还有待提升,尤其是公开内容的数据支撑还不够,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网站建设,丰富公开形式,加强与群众互动交流,细化工作机制,提高公开规范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加强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学习培训,牢固树立“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意识,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调研不断开拓创新,切实提升自治区农机中心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管理制度,着力通过制度建设把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工作中,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一致性、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工作力量配备和系统培训,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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