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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地矿局关于印发《自治区地矿局 为基层减负26条措施》的通知

自治区地矿局关于印发《自治区地矿局 为基层减负26条措施》的通知

2019-07-22 16:1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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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自治区地矿局为基层减负26条措施》已经党组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2019年7月22日

自治区地矿局为基层减负26条措施

  

一、进一步精简文件,着力解决文件过多、层层发文布置任务的问题

1.重点精简3大类文件制发数量:规章和决定、意见、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议事协调机构成员类文件;通报类文件。一些因实际工作需要制发的,针对特定人、特定事使用的文件,比如干部任免、干部处分处理、会议活动通知、会议纪要、请示、批复、函件等,不纳入精简范围。确保2019年发至局属各单位的文件减少15%-30%。

2. 除涉及安全生产及有明确转发要求的上级文件外,凡不结合本部门实际提出贯彻落实举措的文件一律不发;现行有效文件已经作出明确安排部署或者规定的事项,不再重复发文。同类事项或主题相似的文件,应当归并整合发文。配套措施、责任分工等需要发文的应当与主体文件合并发文。除向对口业务部门的日常工作布置,不得以局机关处室名义对二层单位发文。

3. 改文风,坚决控制文件篇幅,做到“短、实、新”,在起草、审核、审议各环节层层严格把关,确保印发的除综合性规划文件以外的制度性文件不超过3000字。

4.上级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可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落实工作举措,不再层层制定贯彻落实配套文件。

5.根据文件内容科学确定印发范围、文件密级和保密期限,能公开的尽量公开,应解密的及时解密,切实解决文件定密过多过高、不便学习贯彻等问题。

6.规范各类材料、数据的报送程序,用好移动办公系统和各类地矿业务数据库,减少基层数据报送和汇总工作量。简化各类报告及数据的报送方式,采取每月一报、每季度一报或每年度固定时间段内报送。严格审查所要求报送的材料及数据类型,减少常规性的贯彻落实情况类材料的报送,不能随意要求提交学习或培训心得。

7.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发布信息,转发不涉密的通知、部署工作类文件,直接使用QQ群或微信群的形式传达。属于官方主流媒体已公布或报道的文件,不搞层层转发,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不发,能发非正式文件的不发正式文件。

二、大力缩减会议,着力解决会议过多、层层开会的问题

8.列入缩减范围的会议:传达学习、工作部署、研讨座谈、表彰总结、工作专题类的大会。不列入缩减范围但需要严格控制的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的党组(党委)会、局(队、院)务会、中心组学习会;日常工作例会、解决具体问题的专题会、小型座谈研讨会、机关内部工作会;培训会、专题讲座会、科研学术会、论证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支部会。确保2019年召开到局属单位的会议减少30%以上。

9. 除上级要求外,严格执行年度会议计划,没有列入计划的会议,原则上不召开。法定会议按规定组织实施。会议内容相近、参会人员范围大体相同,特别是涉及局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能合并的合并,可套开的套开。各部门召开的全局性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

10.涉及局属单位的会议,部署单项工作以视频会议为主,原则上不要求邕外单位主要领导同志到主会场参会,确需邕外单位主要领导同志到主会场参会的,须经局主要负责同志同意,会议时间原则上不超过90分钟。已开到局属各单位中层以上的会议,局属各单位所属部门不再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另行开会、层层开会;未开到局属各单位中层以上的会议,由局属各单位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好贯彻落实。

11.严禁随意拔高会议规格、扩大会议规模。除涉及全局性工作的会议或以视频形式召开的会议外,以局名义召开的全局性会议,参会人数控制在120人以内,会期不超过1天;全局性专项会议,参会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会期半天。局机关各处室召开的全局性会议,参会人数控制在80人以内,会期不超过1天。不安排与会议内容无直接关系的局领导出席会议。未经局主要负责同志批准,不得要求局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参会,减少陪会。

12.提高会议实效,切实改进会风。调查研究不充分、方案不完善、文件材料不成熟、前期准备不到位,难以达到预期效果的会议不得仓促召开。坚决防止同一事项议而不决、反复开会和走过场、重形式的现象发生。各部门不刻意搞连夜开会传达、急于表态、急于报告。

三、规范检查考核,着力解决和防止检查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的问题

13.从严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严格控制督查检查考核总量和频次,确保局层面考核事项减少50%。探索经济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信访工作责任制、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国家安全责任制、网络安全责任制等8项上级规定及绩效考评必须落实的责任制考核方式,合并同类或相近考核,以实际考核检查实际成效为主,不搞痕迹管理。

14.改进督查检查考核办法,强化结果导向,注重落实成效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不得简单将有没有领导批示、成立领导机构、开会发文、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不得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层层报材料,不得以微信工作群、QQ群、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来代替对实际工作评价。清理规范同类型事项微信工作群和QQ群,避免重复设置、层层加码。大力推进巡视巡察和各类督查检查考核等成果的共享和运用,最大限度减少基层重复性报送材料。确需报送材料的,应当给基层预留准备时间。要注重倾听基层意见,不断优化改进措施。

15.科学合理设置考评指标,要求查阅台账资料的指标内容不得超过全部指标的1/3。

16.对局机关各处室设置的各类“一票否决”事项和各类创建活动进行清理,该撤销的撤销,该合并的合并。凡是中央没有明确规定或未经局党组批准的,一律不得要求签“责任状”,不得变相向基层推卸责任。整合各类以全体党员和干部为对象设置的在线学习平台,避免多头设置。

四、提高调研实效,着力解决和防止走过场、虚而不实的问题

17.合理统筹安排下基层调研活动,不集中、不扎堆到一个地方、一个点、一条线路开展调研。未经批准,局机关各处室不得以组织现场会、开展调查研究等名义变相到基层召开本部门会议和举办活动。

18.严格控制实地督查检查考核范围及参与工作人员数量。督查检查考核、调研应合理安排时间、路线、方式,坚持轻车简从、务求实效。不得专门印制接待手册、资料汇编、宣传画册和制作展板,不干扰基层正常工作,不增加基层负担。

五、完善问责机制,着力解决干部不敢担当作为的问题

1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强化自我监督约束,严格按照《工作规则》规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

20.提升执纪审查调查工作质量。对问题线索加强分析研判,周密制定初核方案;严把取证关口,坚持“外围调查取证在前,接触被核查人在后”的取证流程,确保结果客观公正。

21.精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实际操作中把握“四种形态”的精神要义,拿捏好问责和容错的尺度,对有问题的干部进行相应问责,依照“三个区分开来”给予容错纠错的机会。

22.积极开展回访教育。建立回访教育档案,切实强化结果运用,帮助违纪干部受处分后能及时调整心态,面对问题,改过自新。

23.客观公正开具廉政鉴定意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好党风廉政鉴定意见回复工作,特别是要实事求是地对受处分人员作出评价,不影响表现好的干部发展和使用。

24.推行谈话函询采信反馈机制。用谈话函询的方式给予领导干部自己说清问题的机会,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具体举措,让干部感受到组织信任和关爱。

六、严明政治纪律,着力解决和防止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问题

25.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防止和纠正贯彻落实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口号喊得震天响、行动起来轻飘飘的问题,真正把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要求落到实处。

26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树立正确政绩观,从思想和行动上坚决根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良倾向,把更多时间和精力聚焦在干事创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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